通常我們把商品(含應稅勞務)在流轉過程中產生的增值額作為計稅依據(jù)而征收的一種流轉稅稱之為增值稅,在我國增值稅已經成為企業(yè)的主稅種之一了,那增值稅的納稅對象是什么呢?具體包括哪些呢?一起來看看吧。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銷售和進口貨物和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勞務的增值額都是屬于增值稅的納稅對象。

視同銷售貨物的具體情況如下所示:
1.他人代銷貨物;
2.銷售代銷的貨物;
3.設有兩個以上機構并實行統(tǒng)一核算的納稅人,將貨物從一個機構移送其他機構用于銷售,但機構在同一縣(市)內的除外;
4.在不征增值稅的項目中使用自產或委托加工的貨物;
5.企業(yè)投資使用的產品是自產、委托加工或購買的貨物;
6.用自產、委托加工或購買的貨物分配給股東或投資者;
7.將自產、委托加工或購買的貨物用于集體福利和個人消費;
8.無償贈送他人的,用自產、進口或購買的貨物。
以上就是鴻天教育會計培訓老師有關增值稅的納稅對象是什么的相關問題做出的解答,希望對你們需要的學員有所幫助,如果還有什么不理解或是想要了解的,都可以來鴻天教育網(www.soundtrackspeechtherapy.com )會計訓練營咨詢老師。